二味必黄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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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温馨月亮 出处:红袖添香 更新时间: 2007年06月18日 |
二味必黄丸
一 年少不知情滋味 今天上午,我正在办公室里接待客人,门开了,我从前的一个同事兄弟同名君走进来,我赶紧招呼他坐下。同名君向我诉说了他的事情:一年前,他的妻子------也曾是我的同事------和他离了婚。离婚协议约定:两人一致同意离婚;夫妻共有财产房子一套归同名君所有,家具归女方所有;同名君抚养两个孩子,女方不承担抚养费。签订协议以后,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。 我问:为什么要离婚呢?同名君说:去年,她迷上了网上聊天,不知何时,同一个外地聊友有了感情。据说那个男人比她大不少,可是她仍然迷恋上那个男人,于是两人就达成了以上协议离了婚。前几天,她回来了,要求同名君修改协议:把房产一分为二各占一份,另外,要求同名君把全部房产留给两个孩子继承。 面对女方如此无礼,同名君怒不可遏,坚决拒绝了她的要求,前来咨询应对方法。听了同名君的话,我立即拿起纸来写下了下面的话:“芬芬、方方两个孩子:爸爸和妈妈离婚了,根据离婚协议,房产归爸爸所有,你们由爸爸来抚养,妈妈不承担抚养费。考虑到我可能要再婚,现在我告诉你们,等我百年以后,此财产由你们继承,决不会转让给任何人。爸爸同名君”。写完以后,我郑重地告诉同名君,以上文字不可做实质性的改动。 同名君高高兴兴地走了,可是我却高兴不起来。同名君的命缘何如此之苦?以前他俩是同事,彼此了解,相恋大半年后顺理成章的结婚,虽说不是郎才女貌,却也是前世有因,今生有缘,门庭般配,情投意合,婚后又生了一对儿女,大家羡慕得不得了。如何同妻绝情之甚?网上聊天居然聊出感情来,不远千万里,投怀送抱,难割难舍呢?难道他们真的有感情吗? 不可能,万不可能。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,世道太平,人心浮躁,饱食终日,尽情女色者比比皆是,焉知那个男人不是好色之徒,猎色之辈,滥如猪狗者?且如同妻,又焉知不是淫荡之女,嫖男之辈,浪如大鸨者? 男人皆取妻,而不知妻之美好;女人皆嫁夫,而不念夫之情深。志高年少,风流倜傥,假力借色,放荡无羁。正所谓:年少不知情滋味,到死方知魂无依。一旦无常来索命,千药万方不能医。月亮居士有一古方专治那些狗男女:年少作引,阎罗为君,情色为伍,后悔汤煮必黄丸。 二 男人不知妻滋味 大凡男人,皆喜欢女人,尤其是漂亮女人,这是自然的规律,自古及今都是如此, 很少有人口诛笔伐之。夫子曾喟然叹曰:“食色,性也。”可见,喜欢美色,亦无可厚非。不过,纵观中国两千年的历史,男人对女人的喜好和占有却达到匪夷所思的境地:历代帝王都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,宫中佳丽三十六年不得见其夫者信指可数;达官显贵都是妻妾成群遍地花,千万美女到我家;至于普普通通的百姓黔首,于节衣缩食之后也忘不了多娶几个称心的女人放到家里,传宗接代,续接香火,也乐得优哉游哉!我有时不禁要问,一个男人娶那么多老婆,不是有好多的男人娶不上老婆吗?是的,一夫一妻制似乎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不过,远远没有那么简单。 今天,我的老客户郑君来看我了,约好中午去吃烤肉。快到十一点时,郑君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在楼下等我了,我飞快地收拾好办公用品,跑到楼下去。果然,一辆出租车已经停到了楼下,郑君从车上下来迎接我。我高兴得随郑君上了车,飞奔而去。来到房间,我立即发现,座旁早已坐了一男一女,男的有四十开外,女的比我略显年轻。经介绍,方知男的是某商场的万老板,女的是我的同行。我很高兴,破例喝了一大杯白酒。郑君平时很少说话,尤其是脏话,可是今天似乎对一些黄色笑话颇感兴趣。万老板则早已诗兴勃发,张口女人,闭口女人,左一个做爱,右一个做爱,仿佛他就是做爱公司的总经理。而旁边我的同行则随声附和,嗲声嗲气地揶揄着万老板。万老板更是兴致勃勃的和她打情骂俏。多亏我已是不惑之年,声色犬马,早已洞明,否则必受其祸。烤肉不错,他们饱食女色,我吃些烤肉,各得其所,我倒也没有感觉到傻到哪儿去。因为我总是觉得石锅里的烤肉要比那个女人味道好得多。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,一夫一妻制其实解决不了多少问题,家里红旗不倒,外面彩旗飘飘的事情随处可见。就像院子里看见狗屎,被窝里捉个臭虫,脚下踩上烂泥一样见怪不怪了。家里的妻子是当年钦定的,贤惠温和,质朴勤劳,养老挈幼,任劳任怨,那一点不好呢?为什么不去踏踏实实地品一下妻的滋味呢?而反观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,有钱便为夫,不去事稼穑,引蜂招蝶,倚门卖笑,毫无廉耻。 男人娶的是妻,喜的却是别人的妻。拥着自己的妻,却去闻着别人妻的滋味。正所谓:男人不知妻滋味,错把璓草比牡丹。女人面前呈豪气,搜魂刮骨苦无边。月亮居士有一古方专治那些愚男人:铜臭作引,女人为君,猪狗为伍,要命汤煮必黄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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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9-25 温馨月亮 |
评:温馨月亮个人网页http://xuqinghang.blog.sohu.com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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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9-18 青成 |
评:文章虽然嬉笑世情,却蕴藏红尘真谛,钦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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